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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时代中,谈谈恋爱本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。但是因为求爱不到而因爱生恨走极端的人却是真心让人无法接受。这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5.8中南大学杀人案了,一起来看一下案例回顾。

案例回顾:

时间:2011年5月8日下午3时许

地点:中南大学升华学生公寓16栋下草坪

被害人:中南大学外语系大二学生,女,山西人,家庭富裕,其父为一金矿老板

凶手:25岁左右,男,山西人,无业青年

事件经过:

被害人和凶手是在女孩(被害人)舅舅家相识,男孩看上了女孩,希望女孩可以做他的女朋友,但女孩在校期间已经有自己的对象,拒绝了男孩的追求。2011年5月8号,男孩冒充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给女孩发短信,要求其到指定地点取包裹,被女孩识破。该男子不罢休,将包裹送到女生宿舍楼下,并要求受害人下楼来取。女孩终于同意,也留了个心眼,请舍友陪同自己一同下楼。三人见面后,男子支开女孩的舍友,说希望同女孩单独说两句话,就在舍友离开的短短几秒钟内,男子用利刃割破受害人的喉咙,导致其当场死亡。女孩在临死前喊了“救命”,可以说其舍友目睹了整个行凶过程。

据专案刑警的调查分析,犯罪分子手段凶狠,一招致人毙命,曾经接受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。

大学生正处于有冲劲爱冲动的年纪,常常因为自尊心受挫而找不到排遣方式而做出极端行为。接下来一起来剖析一下这些大学生情杀案犯罪者的心理问题。

一般情况下,大学生情杀案件中的施暴者普遍存在这三方面心理问题:

心理问题一、激怒心理

存在这种心理问题的人主要表现在常常小的矛盾引起情绪波动,处于失控状态,被激怒者此刻认知水平低,就会干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。一般施暴者事后都会在事后而因为过激行为而后悔。

心理问题二、积怨心理

长时间矛盾的逐步累积,形成深刻的矛盾;且更为关键的是,这类矛盾往往是夫妻、男女朋友之间的秘密,缺少有效的方式解决。这种情况一般不存在外力的介入,矛盾容易激化。衍生出的杀人事件一般是为了解脱。

心理问题三、报复心理

此类犯罪一般存在与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中。因为不正当关系毕竟不为社会承认,这种关系往往得不到长久维系。最终分手时刻,会出现一方因为感情得不到满足或者利益得不到满足时,采取极端措施。